河南各级红十字会坚持把备灾、救灾、救助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坚定不移地致力于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的境况,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国际性人道救助团体的特殊优势,积极争取境内外援助,不断增强救助实力,在救灾救助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据不完全统计,省红十字会自恢复成立以来,全省各级红十字会争取和募集到境内外救灾救助款物折合人民币近10亿元,使我省数百万灾区群众、弱势群体得到了实实在在的人道主义救助,多次受到总会和省委、省政府的表彰。
全力以赴做好自然灾害救助。我省属于自然灾害较为频发的省份。每当灾害发生,红十字会就会在第一时间将救灾救助物资送到灾区群众手中,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在抗击非典、抗洪救灾、冰雪救助、抗震救灾等重大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全省各级红十字会争取和募集大量境内外救灾救助款物,惠及数百万灾区群众。此外,我会积极参与了备灾及灾后重建工作,筹集资金重建了部分农村灾区小学、卫生院(站)及居民住宅,有效地缓解了基层群众的困难;香港特别行政区红十字会在我省开展的 “农村社区为本备灾项目”,于2003年开始在濮阳市农村实施,首期投入160余万元的饮水、排涝、灌溉等备灾项目已建成投入使用,二期、三期各投入100万元的备灾项目正在建设中。
积极开展弱势群体救助。党的十六大以来,省红十字会积极开展了对农村贫困户、城镇下岗职工、困难大学生、大病患者等弱势群体的救助,累计发放救助款物折合人民币近5000万元。其中,省红十字会与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联合,连续8年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的“送温暖助万家”活动,累计发放救助款物折合人民币2400余万元,使50万余人受益。同时,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帮助了许多急需救助的特殊对象:成立“青少年大病救助基金”,对白血病等大病患者进行救助;推动“博爱助行”活动,免费为100余名贫困残疾人安装了假肢;开展“博爱送光明”活动,为近1500余名白内障患者实施了免费复明手术;启动“修复心脏,拯救生命”博爱系列公益活动,让众多先天性心脏病患者看到了生命的希望。2007年,省红十字会启动“关注民生——博爱救助系列工程”,决定每年对10000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患者,10000名贫困学生及失学儿童,10000名孤、老、病、残、低保人员和10000户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灾难的家庭进行救助。各级红十字会将实施救助大病患者、贫困学生、低保人员和受灾家庭等活动作为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保护和改善弱势群体境况的重要举措,精心选择群众急需、政府关心的事情,创造性地开展救助活动,得到群众一致称赞,树立了红十字会关注民生、关爱民众、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
主动应对突发事件。2003年,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我会明确提出抗击“非典”是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和政治任务,实行了由主要领导负责、各部门统一协调的应急工作机制。紧急组织全省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志愿者,建立应急预备队,与新闻媒体密切配合,组织策划募捐及接受捐赠活动。“非典”期间,各级红十字会共募集款物折合人民币近7900万元,利用所募款物,对全省各级“非典”定点医院、防疫部门和检查站进行了有力援助,对战斗在防治“非典”一线的医护人员和新闻工作者开展了定向慰问。“非典”后期,我会及时将救助重点转向农村,全力以赴开展了面向外出务工困难家庭的救助活动,先后发放救助款物折合人民币350余万元,对驻马店、安阳等务工大市的16个重点县进行了救助,为我省夺取抗击“非典”战斗的全面胜利做出了积极贡献。2005年,印度洋地区发生特大地震海啸灾难后,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发扬国际人道主义精神,响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省政府的号召,积极开展募捐救援工作,组织大型义捐活动,在各类公众场所设置募捐箱,仅一个月时间就募得捐款760余万元,通过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转送灾区,有力地支持和配合了总会的国际救援工作。2008年 “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省红十字会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总会具体要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履行党和政府人道工作助手的职责,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积极凝聚社会各界人道力量,精心组织抗震救灾募捐工作,在短时间内为灾区募集抗震救灾款物价值4亿余元,为支援灾区人民抗震救灾、重建家园做出了积极贡献。
严格救灾救助款物管理。历年来,我会在救灾救助工作中始终依法办事,建立和完善了各种财务管理制度,坚持对救灾救助款物实行严格的管理,依法严格规范捐赠接收手续,针对每笔捐赠,省红十字会均出具了由河南省财政厅监制的“河南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颁发荣誉证书,清点验收入库,并对救灾款物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控,坚决杜绝和防范救灾款物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的任何违规违法行为。同时,通过新闻发布会和募捐公告等形式,对接收款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审计部门的专项审计,为救灾救助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保证。近年来,省审计厅、监察厅和纠风办经过多次深入细致的审计和检查,省红十字会没有任何以权谋私及侵占、截留、贪污、挪用救灾款物的行为发生,并对省红十字会有关救灾款物的接收、仓储管理、发送、使用及相关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