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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红十字会宣传《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第二场专题培训班在市第四人民医院举办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4-04-29|浏览次数:1107

         4月26日,市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专题培训会(第二场),在信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平桥区人民医院)召开,市、区红十字会,区卫健委,区人民医院院领导、重点科室专家及相关负责人等40余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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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会上,信阳市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梅华仲对全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对《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进行了专题解读;郑州人民医院器官移植重症监护室主任王红宇博士,介绍了郑州人民医院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情况,并以《潜在捐献者的识别、评估与维护》为题,对器官评估、维护中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的阐述;郑州人民医院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王莹莹分享了器官捐献沟通技巧,总结了当前开展器官捐献工作中的沟通要点。

         通过培训,与会全体医护人员学习并了解了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法律法规,掌握了捐献流程和注意事项,纷纷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努力当好信息员、做好宣传员,积极配合卫健委、红十字会等部门,扎实做好宣传动员、捐献登记、人道救助等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推进全区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尽早实现零突破、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据悉,国务院于2023年12月审议通过《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按照总会、省红十字会通知要求,宣传贯彻《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活动将持续到2024年12月份。信阳市红十字会将采取市级调控、分批培训的方式,达到区、县红十字系统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域覆盖,助推《条例》宣传深入基层,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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